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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胖娇打算再去一趟屋后的山林,采一点蘑菇回来。之前的蘑菇已经晾晒干了,趁着好时机,她打算多晾晒一些。自打去过一次之后,她真的发现那座山林是块宝地,所以经常一个人上山去找野味,采蘑菇之类的。

        还没出门便听见屋外传来一阵嘻嘻哈哈的声音。那声音她再熟悉不过了,是她大姐金秀秀和二姐金兰兰的。她心里没有一丝高兴,反倒有些隐隐不安,总感觉有事情要发生。没有多想,还是拉开门走了出去。

        李氏带着大姐和二姐向这边走了过来。金兰兰用手遮挡住刺眼的太阳,眼神落在金娇娇身上时,没有久别的喜悦,而是责备的说道:“胖娇,你个不孝女,居然躲到这里来了。”金兰兰一开口便是质问,让金娇娇心里很不舒服。她怎么就成不孝女了,不就是分个家吗!分了家也不会改变她的身份,一样还是爹娘的女儿啊。

        她脸上并没显现出来,而是好脾气的跟两人打招呼,“大姐、二姐,你们怎么有空回来?”将三人迎进屋,随即搬出凳子坐在院子里乘凉。天气热,胖娇又进屋拿出之前留下的蜂蜜兑了蜂蜜水端出去招待两位姐姐和母亲。

        金兰兰端起碗尝了一口,脸上的表情立即变的有些异样,难以置信的说道:“胖娇,日子过得不错,居然还能喝上这野生的蜂蜜。”

        老二家那口子是个卖猪肉的,每次回娘家她都会带猪肉回来,这次也不例外,她带回不少猪肉和猪下水。趁着金富贵不在,李氏便拿了一些给胖娇两人。这会儿,她正忙着收拾猪下水呢。

        胖娇也不说话,而是放下背篓,开始整理蘑菇。她知道二姐这句话的意思,称赞是假,嘲讽倒是真。闵昭的伤已经好了不少,只是想要下地走路,估计还得需要一些时日。

        金秀秀手里抱着刚出生不久的孩子,双眼柔情似水,时不时低头看一眼襁褓里的孩子。脸颊黝黑粗糙,上面长满了各种小斑点。也许是刚刚生完孩子不久,所有的一切还没恢复过来吧。整个身体相比生孩子之前,肥胖圆润了不少。

        跟老大相比,老二便潇洒得多。一身绫罗绸缎,头发梳得麻溜光,上面戴着闪闪发光的珠钗玉簪,黝黑的脸颊上,因为施了过多的脂粉,显得有些不自然。即便如此,依旧掩饰不住浓浓的傲慢之气。手里拿着一把扇子,轻轻摇曳着,十根手指头上,戴满了戒指,让人一看就是暴发户的形象。

        老大嫁的近,就在河对岸的杨家村。婆家家境还算不错,在村子里也算是有钱的佃户,属于吃穿不愁的。丈夫杨永和公公杨常林两人承包了十几亩田地,专门种菜,一季下来也能挣下不少钱。婆家对金秀秀还算不错,前段时间,金秀秀刚刚生下女儿,婆家并没有因此而贬低她。刚刚生下孩子时,李氏还专程去探望过。婆婆很通情达理,好吃好喝的伺候着,不让她干一点重活。日子倒是过得有滋有味。

        而金兰兰的人生虽然有些曲折,但也算是因祸得福。在她十四岁时,上街赶集被伢婆子盯上,花言巧语拐了去,差点被卖到窑子里去。幸好被一位路过的屠夫撞见,便出钱买下了她,就这样以身相许,成为了屠夫的媳妇。那屠夫比她年长十来岁,长相也是一言难尽,人倒是很憨厚。爹娘早就不在了,家中也没有多余的兄弟姐妹,所以屠夫将她买回家之后,对她那是言听计从。她算是三姐妹中过得最任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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