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仆拉开窗帘,令人意外的阳光倏然占满整个房间。这是一个久违的、奇迹般的晴天。

        “太棒了!这么好的天气!托比,快起来,我们去吃饭,然后去听歌剧。”提斯戴尔微笑着,日光照着他尚未梳洗的脸,巧克力色的额发散落在眼前。他裹着一件深红色的晨袍,里面的夜衫还没换掉,敞开的领口处看得到锁骨之间苍白的皮肤。尽管没有装扮,他的容貌毫不失色。

        安布罗斯·瑞恩是一位伯爵的次子,以礼节头衔“提斯戴尔勋爵”为通称。他今年二十六岁,未婚,像如今许多时髦的单身绅士那样,在梅菲尔租有一间公寓,地方不大但刚好够用,身边只有一个男仆照顾起居。

        托比认为自己在这里的身份介于常客与住户之间。他每周有一多半时间在这里留宿,其余在自己的住处写作,现在他已不在杂志社供职,专心打磨自己的书稿,偶尔应朋友之邀写点评论。

        两年前,他初次见到这个棕发的年轻人是在切尔西花展上。那是闭展前一天,已经见不到几个社交名人,提斯戴尔几乎是那天会场上唯一值得邂逅的对象。

        当然,“邂逅”是他单方面的描述。实际上,他只是作为一个无名游人,远远得见那位传说中的美貌绅士。

        这个年代很多人喜欢说“是绅士就是绅士agentlemanisagentleman”,只要你有绅士的外表和品行——换句话说,有足够的钱打扮体面、攀结恰当的人脉——就足以称为绅士,和地主乡绅不分高下。但当你见到一位真正的绅士,像提斯戴尔那样的世家子弟,你会知道“不分高下”的想法是何等自欺欺人,你会感觉自己像个冒牌货。

        那不是关于外表或所谓德行,不是口音或体态。是一些缥缈的讯息,花香般的诉说,夜雾中偶然一瞥的神秘眼光。

        总之,当他见到提斯戴尔,不需要任何解释,他也能感受到彼此的不同,也知道自己不会有机会真正靠近这样的人。

        提斯戴尔总是被名流们包围着,他的表亲和朋友们也都来自拥有头衔和封邑的名门望族,不会有人要对他引见一个名为托比·厄文的杂志记者。即使有幸得到引见,该对这位颇受追捧的贵族青年说些什么,托比也毫无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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